14 October 2016

愛在瘟疫蔓延時



甚麼叫做愛?不要笑,認真討論,哪怕談情與說愛至天荒地老也不會有結論,所以糟糕的情歌長寫長有。

說愛說得太濫,很少人會為「愛」下任何定義,畢竟愛這概念受地域、文化、語言,甚至品種限制,所以人人都有不同解讀。第一次接觸「愛的定義」居然是從英國就讀的天主教中學的宗教科道德倫理部分學到的。古希臘人將愛分為四種:Agape,指神與人之間的愛;Eros,涉及性與肉體的愛;Philia,朋輩之間的愛,及;Storge,家長對子女無條件的愛。中文應該更複雜,一下子想到的有:愛、情、慾、色、虔誠、眷、戀、慈、孝等等,愛真煩人。

還是科學對愛看得最透澈——一切都是生物化學而已。愛令人產生導致大腦快樂的物質,所以人會追尋愛。五官的刺激誘惑肉身走在一起,刺激大腦分泌賀爾蒙指使血管膨脤,使男性動 L 女性濡濕,「啪啪啪」就是為了將 DNA 承傳下去延續生命,性高潮的歡愉就是為了鼓勵性行為。家長對子女的愛只是為了確保自己的基因能夠在最好的環境下生存下去而已,所以愛在本質上是沒有道德可言,而且是完完全全自私的。如果大家對這些化學物質有興趣,介紹你看一本叫《Lust and Love: Is it more than chemistry? 》的書,看完之後你會對愛這概念嗤之以鼻,覺得相信浪漫的人都是傻的。不過,做傻人更快樂,大有人甘願。

情,可是另一個範疇。情牽涉到記憶及幻想,迄今我未碰到任何合理的科學解釋,或許幾千年來人不斷想了解的不是愛,而是情。問世間情是何物?要挑一個盪氣迴腸的故事來開始討論。楊過與小龍女那十六年給人很大的思考及質疑空間,但十六年太少,不如將研究的時間放長到五十一年、九個月零四日,好嗎?

我有一個壞習慣,就是每開始讀一本書,去到大約三分一至一半就會以思考沉澱為名放下,並開一本新書,所以我書櫃中有大約有二、三十本爛尾書,渡邊徹及小林綠那頓飯一吃就吃了六年。近日下定決心要清倉,其中一本就是來自哥倫比亞、諾貝爾文學獎得獎作家馬奎斯 (Gabriel García Márquez) 得獎後在 1985 年寫的長篇小說《愛在瘟疫蔓延時》 (Love in the Time of Cholera, 西班牙文: El amor en los tiempos del cólera)。讀這本書需要極大心力,因為馬奎斯字字珠璣,小說除了緊湊地講述一個癡情男人等了本個世紀的愛情故事以外,他差不多每一頁都在指桑罵槐,用嬉笑怒罵的方式正面側面地對以上提到的情、愛、慾統統無情地作出批判,要從字裏行間中抽絲剝繭分析,我用了幾個月的時間去思考。我原本無意寫下來,但有時小說比現實生活見到的更真實。所以,以下並不是一篇刻意的閱讀報告,因為要詳細分析要用上一篇博士論文,但各種愛不得不提。注意,嚴重劇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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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大綱

故事的主軸是一段老套的三角戀。男主角 Florentino Ariza 與女主角 Fermina Daza 在芳華正茂時遇上了對方,開始書信來往,曖昧起來。二人皆為單親家庭長大,男方為無名份的私生子,受母親溺愛,也得到叔父照顧。女主角是透過非法勾當起家的暴發戶所生,母親早逝。父親希望她嫁入豪門,棒打鴛鴦,將女兒流放一段時間。作者用了大約五十頁講述二人的秘密通訊及心理狀態,卻用一句就將二人分手,殘酷地用極端的對比開始之後五十多年的故事。之後所有的故事情節,一概都是非常極端的對比,所以這是一本讀到人喘氣的書。

機緣巧合下第二男主角、屬名門後代的醫生 Dr. Juvenal Urbino 上女家應診,二人認識不久後醫生提親。他不認識她,她不了解他,實屬盲婚啞嫁。名門婚禮高調地舉行,男主角傷心欲絕,自我放逐,卻在途中在船上被一位女乘客強姦。他下定決心要一直等,等到女主角變為寡婦再名正言順地向她示愛。他亦立志要在社會中有一地位,透過叔父的幫忙在船公司工作扶搖直上。私生活非常低調,甚至神秘到被視為同性戀,整本小說著墨最多的,就是他怎樣透過多段(異性)性關係去填滿等待的空虛,最終搞上六百多位女人。

女主角則與醫生在公眾場合恩愛非常,組織了一個不錯的家庭,醫生在霍亂大規模肆虐時為城市解決衛生問題而成了英雄。細水長流五十一年之後的某一天,他為了捉女主角的鸚鵡而在樹上掉了下來,為愛骨折而死。葬禮那天,男主角立即向女主角示愛,被逐出門。之後,男女主角恢復書信來往,漸漸又再走近,最後男主角邀請女主角坐一艘叫「新忠誠」的客輪出海旅遊,途中七十多歲的二人發生了一段讀到人要洗眼的肉體關係,二人最終拋下一切,逃離世俗,訛稱客輪有乘客受霍亂感染令自己不能回鄉,將船駛向未知,「大團圓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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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識幾位讀過這書的朋友,亦看過不少網上的書評,差不多一面倒認為此乃二十世紀最可歌可泣的愛情故事之一。等待、癡情及追尋之後「有情人終成眷屬」,好不浪漫。兩個你主觀認為應該走在一起的人永結同心,應該不錯吧?現實生活亦然。

愛是一種精神病。書名與霍亂有關,指的並不只是時代背景。愛就像霍亂蔓延,蒙蔽人雙眼,使人失去理智,不能自拔,傳染他人。如果你對角色產生憐憫,某程度上你都受到霍亂感染。作者寫一個五十多年的愛情故事,除了彰顯那盪氣迴腸的感覺之外,就是要宏觀及微觀愛與情的變化。嘗試細心留意三位主角的感情變化,你也許會開始質疑這本書是否一個愛情故事那麼簡單。與現實生活對比的話,你有可能甚至會質疑愛與情的本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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純情的愛

男主角一開始是一名純情小毒男,作者非常明確地指出,因為工作緣故他要經常出入風月場所,但一直堅持冰清玉潔,就算有寂莫婦人主動獻身都斷然拒絕,因為他要將第一次給予最愛的人,亦即是女主角——肉身的愛只能發生在精神上的愛之內,或許也要在婚姻之內,而他有強烈的信念。作者卻用出奇地迂回及露骨的方式去暗示女主角的童貞及幼稚——醫生是她第一個聽過上廁所的男人,而作者用極大篇幅去描述她在初夜因無知而把玩及研究醫生的性器官,並在結婚前學懂了一種肉身上解決寂寥的自愛方式——自慰。亦即是說,男女主角一開始的愛是無性考慮的愛,沒有機心的愛使男方產生了癡情,在最終章我們亦知道女方只因不知所措而拒絕了男方,因為幼稚及無知的人都可以愛,所以令其他人受了五十多年的苦。

醫生是一名飽讀詩書的謙謙君子,對社會有貢獻,對文化項目有堅持及興趣,是一名受人景仰的白馬王子。他循規蹈矩,聽母親的話,也對愛情諸多規範,堅持要有穩定的婚姻,認為那比愛更重要,卻強烈批評婚姻只是為了滿足宗教規條,不忿但卻堅持遊戲規則,與男主角形成強烈對比。醫生與女主角的婚姻由不了解、不認識開始,他一開始只是希望戰勝好勝的女主角,之後關係急轉直下,加上婆媳紛爭,女主角一度離家出走,醫生最後主動修好,女主角亦因為子女的關係在一段沒有愛的婚姻中產生感情,而大部分的篇幅都著眼於二人老夫老妻的紛爭。沒有愛的感情將二人維繫在一起,一晃眼五十年,直至死亡將他們分開,那是否一個好結局呢?現實生活好像有很多類似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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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私的愛

然而,最後讀者發現,表面完美及有規律到像機械人的醫生都只不過是凡人。他為城市解決了瘟疫危機,但在像霍亂般的愛情上,卻能醫不自醫,與一名黑人病人不能自拔地發生婚外情,作者甚至強調他連婚外情的性行為都是極懦弱,做完便算,反映出慾的不由自主,亦無可避免,而他是一個徹頭徹尾只懂談愛但不懂去愛的人。女主角憑女人的第六感揭發他的不忠,最後原諒了他。這一切都是非常典型的愛情故事,電視劇也看不少。但之後的心理變化很有趣,原來愛與情在另一半死後都可以有很大改變。

成為寡婦之後,女主角要銷毀與醫生有關的物品,亦要重新布置房間,因為有感情所以更加不忍樓去人空,並要重新釐定自己五十多年來因傳統男尊女卑體制而被剝削的自主權。因為寂莫,所以開始與一些姊妹交往,亦因此開始閱讀男主角的信。一天,一份專門抹黑名門望族的小報指醫生生前曾與她的姊妹有染,作者明確地告訴讀者他們是清白的。但恨與愛一樣像霍亂般令人失去理智地主觀,她沒有認真求證,一下子就失去一位好朋友,亦將五十年來的感情拋諸腦後,加上與女兒鬧翻,而小報又披露她父親的非法勾當,毅然放棄祖墳去遊船河。亦即是說,最後的「大團圓結局」的一半,是由孤獨、憤怒、失望及報復心態開始的,而且感情在人死後一樣可以變,在那個層面上,這是一個頗醜陋的結局,只是男主角及同情男主角的讀者一廂情願覺得故事圓滿而已。

作為一位傳統保守價值觀的強硬派悍衛者,我對男主角的心理變化很感興趣。多情的玩家很可惡,癡情的傻瓜很可憐,那麼,癡情變多情的人的心態是甚麼呢?為甚麼要放縱呢?要「來換取你的心痛」及因為「我空虛我寂莫我凍」?抑或是因為被失戀所以要用極端的方式去彰顯自主及主導權?小說大部分內容都是他失戀後五十年來的風流史,而從他搭上的女人的角度看同一個故事又有另一層深度。

他是一位詩人,擅長寫浪漫內容,相對於醫生那種務實派的愛,他是一位對愛情有幻想、有憧憬、有期望及要求的痴人,所以隨時都抱著極大失望的風險。失戀後他出海散心,卻被不認識的女乘客強姦,由那一刻開始,他對愛情的堅持由靈魂到肉身都被瓦解,並開始實驗不同形式、似愛非愛的肉體關係。有趣的是,同時間,女主角的婚姻生活不如意,她沒有付諸放蕩生活去填補空虛,反而用自愛——自慰——的方式去解決肉體上的需要,甚至一星期內三次躲在廁所中自慰也不與醫生行房,在世俗眼光下算是明哲保身,合乎道德標準。

男主角是一個帶著強烈矛盾的角色。他失戀後有一份副職,在市集內為客人寫情信,卻為一對男女各自寫了一封而當了他們的紅娘,一位嚴重失戀的人用幻想撮合了自己和自己,何其諷刺。「愛」和「生死」是文學中環環相扣的主題,他一方面要忠誠地長命到等女主角喪夫(雖然有可能事與願違),再在世俗眼光下名正言順追求她,同時間與不同的寡婦秘密搭上,作者指出,寡婦都有一種未被解放的快樂。那帶出一個疑問:有甚麼快樂需要被解放?而既然結婚時夫妻下定承諾要為對方付出所有,那麼制度上的婚姻有甚麼不完善使得愛變得不完全呢,抑或是在有限的生命裏無限的愛不夠空間發展呢?

在那六百多名被男主角搭上的女人中,作者詳細地描述了十二位,其中四位是寡婦:Widow Nazaret 二十八歲、育有三兒,在戰火中被男主角母親收留,使她成為男主角第一位主動發生關係的女人,沾污他敬愛母親家中的乾淨地,而他是她守寡後第一次跟上床的男人。她沒有性技巧,卻說喜歡男主角因為他使她變成一位妓女,之後繼續與其他男人發生關係:第一個寡婦缺乏的是肉體上的愛。Prudencia Pitre 守寡兩次,暗示這婦人遁規蹈矩了兩次,亦不幸了兩次,最後還是放棄禮教。Prudencia Arellano 及 Josefa Zúñiga 都是強迫性的女人,前者不斷扭六壬令男主角留低、後者想切下他的性器官,使他不能屬於其他人,兩者都想將男主角獨佔,也許是孤獨的原故,尤其是失去愛之後的孤獨:那是一個有前設的反差。四位寡婦的愛都是自私的,女主角的,又是不是?結婚前的初戀我覺得不完全是,喪夫之後的,我覺得完全是。對同一個人都可以有兩種愛。

另外的八位女人各有各故事。Ausencia Santander 是一名育有三名子女的五十歲婦人,她與行船的丈夫各自各不忠,與男主角翻雲覆雨時家被打劫一空而懵然不知,指愛可以令人忘掉現實生活。之後是一名無透露名字的精神病患者,剛剛斬了一個人的頭被人追捕,反映男主角的隨意及愛到不顧安全,亦將「愛是精神病」形式化表現出來。Leona Cassiani 是一位曾被強姦的黑人女人,被男主角誤認為是妓女而搭上,她要求在船公司工作,並為報答男主角而為他解決工作上的問題令他扶搖直上,兩人曖昧過但始終沒有發生關係,她的有情有義卻令男主角視她為傾訴對象,那是柏拉圖式的關係,卻最真誠。

之後男主角在寫詩比賽中遇到 Sara Noriega,兩人一同名落孫山。她十八歲時被未婚夫在結婚前一星期拋棄,之後不斷放蕩,沉溺寫詩,有含奶嘴的性癖好。她與男主角同是天涯淪落人,亦是同一類人,不過她只當男主角為其中一個玩物,並成了第一個主動拋棄男主角的女人,最後被送入精神病院,反映男主角的癡情除了「大團圓結局」以外的另一個可能性。

Olimpia Zuleta 與丈夫新婚一年,卻被男主角用三個月的白鴿書信來往打動而出軌,二人交歡時男主角在她身上寫上猥褻的句子,使她回家時被丈夫揭發及被殺。這一段關係再一次對婚姻及專一提出疑問,並指出愛可以使他人招殺身之禍。Ángeles Alfaro 是一名從外來在學校任教六個月的音樂教師,乃十二個女人中的文化界代表,指有教養的人都可以在短時間內產生愛,因為修養不會令人對霍亂免疫。Andrea Varón 是一名遊走名流間的妓女,但男主角堅持不付費,因為有了利益關係的就不是愛,哪怕對方是甚麼身份。

最後一個是男主角七十多歲時搭上的十四歲女生 América Vicuña,她的父母送她到寄宿學校,並成了高材生。男主角是她的監護人,在照料期間利用她的天真無邪使她對他產生愛的倚賴,並發生肉體關係,這忘年戀指愛不受年齡及身份限制,亦是馬奎斯之後一本短篇小說《Memories of My Melancholy Whores》的主題。就在這時,男主角收到等了五十一年、醫生的死訊,對她的態度亦立刻轉變,他與她劃清界線,拋棄她,就像五十一年前他自己被拋棄一樣,使她成績一落千丈,考試不合格,最終男女主角在船上風流快活時,即小說結束前,自殺。

 「孤獨」是馬奎斯作品最常見的主題之一。讀者在小說中用第一身感受男主角的孤獨,欣賞他的堅持,使人對他產生憐憫,將焦點中的等待浪漫化,因而將他縱慾的各種後果合理化,亦即是說,同情他的人本身就失去理智。當然,如果愛情的單一議題是不顧一切為了將一個主角和另一個主角放在一起的話那當然是大團圓結局,但不要忘記,單是男主角對一個十四歲女孩用完即棄,已經可看出他完完全全是一個人渣。失戀不是有意無意傷害自己及他人的藉口。男主角縱慾到有性病,也分不出甚麼是愛、甚麼是情、甚麼是慾,一切都只是為了滿足一個五十年前的傷口。真心付出而被拋棄很可憐,但用五十年去填補一個傷口說到底都只是徹底地自私的行為,而且浪漫的結局是建築在多條人命身上,亦是乘女主角之危。大團圓結局的概念是相對的,而且道德標準是個人的。初戀之後一切都有計算,沒有一個是純情的好人。現實生活又如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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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孝之愛

當《愛在瘟疫蔓延時》為愛情小說讀的話有可能會忽略了男女主角與家長(及子女)的關係,兩人的家庭關係亦成一對強烈對比。放縱的男主角有一位慈母,處處為他的生活著想,在他失戀時扶持他,並給他自由選擇自己的道路。最後慈母患了老人痴呆,男主角不離不棄照顧到尾,作者甚至強調他曾停下放縱去陪伴母親。

女主角的父親是沒文化的暴發戶,年輕時因為是外來移民而被女家嫌棄,將女兒送到宗教學校期望他人教導她成材,希望有天將她嫁給大戶人家。最後非法勾當被揭發而流亡外地,女主角對他的失望是令她最後離家出走的原因之一,她基本上放棄了父親。

中段的女主角是一子一女的母親,他們是維繫她與醫生的婚姻的橋樑。因為對子女的愛,所以保住了家庭,亦因此有穩定的生活。相反,沒家庭的男主角只有孤單及放蕩。女主角的一對子女對於母親的黃昏戀也有不同意見:兒子認為母親應該有自主權及找一個伴,女兒則認為她應明哲保身,儘管最後與女主角鬧翻,都是兩種關懷母親的對比。慈孝之愛,亦沒有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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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的愛

一本關於凡人的愛的書很難寫到神對人的愛,解讀難免有點穿鑒附會,但作者也寫了不少對宗教的意見。上帝掌管生與死,也賜予愛。宗教中,婚姻是一種聖禮,所以角色對宗教的態度可被視為對形式上的愛的一種評論。小說寫的城市是一個天主教城市,書中開始有一名小角色,是醫生的朋友。他的名字叫 Jeremiah de Saint-Amore,Jeremiah 是《聖經》中的一位先知,Saint-Amore 可譯作「聖人—愛」。他是一位無神論者,是傷殘的老兵,也是攝影師,多年來與一位黑人女性相依為命,無結婚無名無份無社會地位,但卻不離不棄。他不希望老,所以選擇在六十歲生日後自殺,女伴以愛為名沒有阻止成全了他。他是全書中唯一控制生、死、愛、慾的人,從靈與肉身都對命運挑戰。

相比之下,在信仰的層面上,醫生都是一位非常矛盾的角色。他是一位虔誠天主教徒,不安時會唸玟瑰經,並會不時去告解,一生以上帝之命行醫,符合 agape 的概念。他在五旬節前為 Jeremiah de Saint-Amore 驗屍,因而指出他是人生中第三次錯過彌撒,並希望上帝諒解——這有點像彼得三次不認耶穌。醫生自己在五旬節死,而五旬節是天主教中很重要的節日,象徵教堂的開始,在書中卻也成了男女主角黃昏戀的開始。

但醫生不時挑戰禮教。他要求他的無神論朋友被葬在教堂範圍內。女主角在宗教學校寫情信被揭發而被逐出校。醫生的家族資助該學校的團體,多次追求女主角不遂後,希望透過修女以恢復她的學位作誘見她一面——那反映出一種形式上的虛偽。書中後段,醫生甚至對婚姻作出直接及詳細的批評。就是說,信仰上的愛與形式上的愛是兩回事,若不是宗教,兩者不會被混為一談。到底愛應否被公式形式規範呢?

諷刺的是,醫生的婚外情對象 Barbara Lynch 是一名神學博士,父親是新教傳教士,即使二人有強烈信仰,像霍亂般的愛都迫使他們走在一起。從一個反面的方式看來,宗教的愛不能阻止肉身的愛。為甚麼人有本能去愛,但不能去愛呢?不潔的愛(婚外情)確實動搖穩定的愛(婚姻),但若果後者只是形式,那前者錯在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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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括而言,《愛在瘟疫蔓延時》一次過討論多種愛,尤其是開首提到的四種愛,其中男與女之間的愛佔最大部分篇幅,當中是沒有甚麼道德或標準可言,愛與被愛都是不由自主,無論是精神或肉體,一切都是各取所需。愛令人有一刻慰藉,也可以令自己及他人受到精神至肉身的傷害,有些是長久,有些是慢性,有些是致命。愛不會受形式、年紀或宗教儀式規範。情與義,卻最真誠,可受時間洗禮,不過癡情的人也可以多情,專一只是一個可笑的概念,一樣是沒有道德標準可言。《愛在瘟疫蔓延時》不是一本單純的愛情小說,用心讀隨時令人對愛失去信心。

所以,從科學、文學及哲學看來,既然所有標準都是相對的,談情與說愛都是一概無謂,像寫這篇書評一樣浪費時間。要讓人從情與愛的痛苦解脫出來,就要像《1984》中將男與女的性高潮完全移除,人類繁衍一律靠 IVF,那麼人人開心,男女也許會平等。不過,你問我嘛,我覺得人始終需要維持合理的多巴胺、血清素及安多酚水平。我並且覺得,若要被愛,首先要自愛,遲開的花一樣漂亮,沾染風塵的不可能獲得純真美麗的愛,我沒有馬奎斯看得那麼悲觀,也學懂為愛感恩及回饋被愛。你也許說我在發夢,但我不會是唯一一個。我是一個讀科學的天真人。

02 October 2016

歡樂怪胎大聯盟

「你是一個很另類的人。」我大概聽了這句說話二百五十一次。

「你沒有可能有朋友。」這句都有聽過。用行動表示的比說出口的人多。虛偽的人比真誠的人易相處,所以更常碰到。

我是一個公認的怪人,對此我感到無比自豪,因為我活得自我,有一個形象,是很多人夢寐以求的身份認同,都市人喜歡標奇立異就引證了這一點。我沒有興趣介紹我的怪,又或者為任何事平反,我在這處分享的文章又或者我的音樂口味應該都足夠說明我的思路又或者著眼的事,我從來都喜歡寫沒有人寫的,所以我很「另類」。這次我想分享一下作為「怪人」的點滴,如果你都自認「怪」的話,來來來,這篇獻給你。

甚麼叫做「怪」呢?非主流、甚至逆流、別人看不慣,令人不自然的就是「怪」;不跟遊戲規則玩的就是「怪」;創新的、沒有人做過的,一定是很「怪」。加上我有個卡通面孔,這個標籤,早已見怪不怪。

小孩子愛得最真誠,也恨得最沒有機心,所以我往往喜歡用童年的視角和經歷做出發點。我是一個從來都沒有很多朋友的人,我沒有被排擠、沒有被欺凌、沒有被杯葛過,所以我並不是帶著負面情緒去看待以下的內容。相反,其實撫心自問,我的家教一直著我做一個真誠的人,所以一直都會有朋友主動找我玩,但往往都不長久,因為他們很快就發現我是一個很另類的人。

另類的人有兩種,一是天生就處事方式和興趣都非主流的人,二是本身平凡但厭倦庸俗的人。我是屬於前一類。在男校中,如果你本身不是好動的,又或者不玩傳統男孩子玩意的,例如機械人玩具、四驅車之類的,又或者不留意運動新聞,一開始已是少數,所以比例上已經比較難找到志同道合的朋友。三歲定八十,我五、六歲已經是 total geek,最喜歡用 286 電腦由 DOS 開 LOGO 畫畫,又或者反轉琴譜彈彈彈,所以從來都沒有人留意我,亦從來都沒有人懂得與我分享我的興趣。我們這些成績屬於中游的人,不會有讚賞的重視,也不會有救亡的注視,幸好我有愛我的家庭,否則上、中、下三路都被無視。我得到「社交生活」的途逕,就只有中國象棋

去到開始留意流行文化的年紀,由於我最喜歡發掘新鮮事物,所以越走越遠,沒有人聽得明我喜歡分享的東西,漸漸被邊緣化。重申一次,我不是不受歡迎,只是我無法與任何人深交,所以我很早就明白村上春樹筆下的都市孤獨感。「我很想與你做朋友,但不知道怎去接觸你。」這一句說話聽過很多次,ICQ 和 MSN 都有記錄。

做一個這樣的人辛苦嗎?其實我不斷反思這個問題,孤獨令我想很多,找尋很多,學習很多。沒有人對你有期望,所以可以無拘束地做自己的事。孤獨令我不斷發掘自己,令我站穩住腳,令我情緒上很早就可以獨立,所以我要多謝孤獨。但我也需要實驗,到底我有沒有需要合群呢?要合群,就要迎合他人的興趣、他人圈子的慣例、他人的說話方式,或者,你要非常非常努力去改變他人。很快就發現,要做一個不是自己性格的人很辛苦,要長時間取悅他人很不自然亦很累人,所以要「合群」對於內向的人來說是 high maintenance 的工作,有沒有需要呢?又或者,那個是否我應該去「合」的「群」呢?

很多人害怕孤獨、寂莫,需要存在感、認同、讚賞或注視,所以才有《浮誇》的歌詞出現。我比較幸運,因為我有一個方式去審視這一個問題。透過鋼琴演奏,我發覺自己是一個極不喜歡做焦點的人,不特別需要讚賞或認同。獨奏或彈協奏曲彈到有觀眾站立鼓掌當然開心,但並不特別享受。我最喜歡的,是有老師或有心的聽眾隨後的批評及討論。原來當你對一件事物有真正大興趣時,那份求知慾及碰到志同道合的人的樂趣統統凌駕於個人一剎那的認同。諷刺地,數字上要碰到志同道合的人就要不斷擴闊自己的圈子。所以,要做一個快樂的另類人,可以孤獨,但不可以孤僻。總要發掘一些途逕去將有趣的人連繫起來,間中要暴露一下自己怪的近況給人留意,所以說,有互聯網的現代怪人真幸福。

無心插柳下發現,原來你怪到一個地步的時候,沒有人會想到你下一步做甚麼,卻因而對你產生興趣,也許「沒有性格」、盲目地隨波逐流的人實在太多太沒趣。所以,倘若有天你希望將你的另類與主流接軌,例如說有可能你要推廣一些另類玩意,為利益好,為興趣好,為認同都好,要怪就要怪得徹底,怪到成為風格,怪到成為宗教。那麼你不需要擔心甚麼是主流,因為你就是新的主流;更不需要擔心去合群,因為你就是新的群,自然有人來迎合你。要堅持到令人對你產生興趣。欣賞你的人未出現只是時辰未到。要貶低你的人始終都會貶低你,你要學識去找更好的朋友。但是,過程中不要怨、不要太刻意,逆流行從來都是孤獨的,並且要付出很大努力,用抗爭性心態去處理自己的另類永遠不會行得通,經常抱怨及標奇立異的人尤其討厭,做怪人都要有修養。在自己的位置發光發熱到射盲人,那是你要做的事。

我在大學結識到比較多的好朋友,並不是因為中學發生甚麼問題,只是大學跟興趣選科,所以比較容易找到同聲同氣的人。我的「怪」帶我到某些圈子,當中全部人都奮不顧身一樣「怪」,堅持「怪」、享受「怪」,可以高談闊論科學問題而不被取笑、研究現代藝術而不被視為高傲,也結識到不同範疇的怪人。在那些小圈子中「怪」成為主流,這個小陽春令「怪」變成一種美德。

可是,要與功利社會接軌的時候怎樣有性格去堅持怪的人都會被挑戰。在華人社會中,不跟遊戲規則玩的個人主義是忌諱,太過突出很易招人垢病。總有些好事之徒有意無意地從內至外否定你的不同或選擇的道路。不下一次,有剛開始找到工作的金融精英會揶揄,「你是少數不做銀行、律師或醫生的人」加一句「做科研怎生存?教書?」言語間不太有禮貌。我留意到,特別是所謂「名牌大學」的華人圈子中,很多人都有一種富貴壓力,社會及家長會期望從那裏畢業的人有一定的社會地位和氣派,所以,這圈子的主流會被一同擠到某幾個範疇內,而他們亦期望你跟他們受同樣的壓力,走同樣的路線。這些「主流」的人也許不是要特地留難人,我希望不是,但他們有種身段放不下,對社會多樣性欠缺一些包容、了解及尊重。畢竟,我們都需要安全感,跟主流行「不會錯」。

夏蟲不可語冰,你大可以不理,刻意去抗衡很幼稚,但偏離主流的你都會開始反覆思量自己的存在和安全感。你可以選擇像我般拋下一句「干卿底事」之後繼續我行我素默默耕耘,隨了自己之外不向任何人交代,那是西方教育的影響。我已經沒有興趣及耐性去關注有沒有人對我有多了解。正如之前所說的,一切都是姜太公釣魚。我反而非常享受自己的定位,因為我活得很自在。如果你那麼在乎他人對你的認同,那本質上你就不是為了自己而活,有甚麼性格、堅持可言?

做慣少數,習慣被無視及遭人白眼,於是學懂了怎樣去尊重、留意及發掘與自己非常不同的人,所以我大部分交心的好朋友都是有故事要分享的奇人異仕,堅持怪的人都是真誠的人,大家識英雄重英雄,一點一滴地產生了一個自得其樂的怪胎大聯盟。如果你都有甚麼好分享,又或者有寫輪眼般的血繼限界,歡迎與我們接洽,我們對你非常有興趣,並會邀請你與我們一起怪、一起創作,真誠地、溫柔地挑戰社會的遊戲規則,玩奇怪科學或另類音樂的朋友將會優先取錄。

最後輕輕順帶一提,將這一份尊重延伸下去,「少數」的人又豈止是處事方式、興趣或職業上非主流的人呢?社會上有很多「被另類」的人,例如少數族裔、身體不便的朋友、難民等等,說關懷說得太濫,有幾多人弄清楚憐憫與平等尊重的分別呢?那要開另一篇探討,但提一提可以讓人思考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