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星期聽到 C AllStar 的新作品《兄兄我我》,十分享受歌的多重和音,週末大概 loop 了二百多次。亦因如此與朋友討論了兩個問題:有甚麼作品的音樂風格與這歌相似?(我想不到。)而兄弟之間那種「友達以上、戀人未滿」的「Bromance」與 hehe 的分別在於甚麼?這令我想起曾幾何時在男校合唱團服役多年那些可一不可再的快樂日子。有興趣的,嘻嘻,讀下去。
首先滿足一下八卦的人。雖然被人揶揄多年,但我不是 hehe,所以並不能從經驗解答第二條問題。你問我的話,我會說 Bromance 和 hehe 最大的分別在於 Bromance 沒有情侶間的利害關係,二人精神上有種不需說出口的默契,但因為不是愛情,這種曖昧沒有目標也沒有計算,更遑論肉體關係,所以關係特別純真、真誠及徹底。亳無考慮及後顧地與一些屬於同頻道的「靈魂伴侶」喪狂是何其的快樂。受愛情折磨前做一些被人視為「hehe」的事,只因好笑。正如幾個姊妹 N 個墟不合邏輯,Bromance 一樣是不可言喻,其樂趣只有經歷過的人才明。
曾經在 C AllStar 【Cantopopsibility】的碟評中透露過自己的合唱團背景。的確,回想起來,在合唱團渾噩的歲月應該是求學時期最快樂的日子。宗教學校、男校、合唱團,唔,那簡直是 Bromance 與 hehe 的溫床,所以如果對自己的取向有點疑惑的話,加入前勸君三思。對,今次要分享的就是宗教學校、男校、合唱團的樂趣,不要眉來眼去陰陰嘴笑,來吧,認真一點。
我在英國就讀的中學與我的性格有點一脈相承,或者是相輔相承。學校位於英國南部一個名不經傳的地區,是一個被森林及平原圍著的神秘園,沒有公共交通工具到達。學校主體是由舊城堡改建,連接一座現代建成、頗具規模的天主教教堂及修道院,其餘的就是教室、宿舍等,亦有幾個網球場、足球場及一個九個洞的高爾夫球場。所以寄宿年代除了有互聯網之外我基本上與世隔絕。是比較枯燥一點,卻是一個讓人禪修的世外桃園,追尋靈魂上的滿足及細味自然世界的那種情操就是如此煉成的,練習跑步時自我迷失在森林內亦特別令人回味。因為娛樂不多,所以課餘時只會專心玩音樂,練琴練到有小鳥飛來伴唱乃非筆墨可形容的感受。除了爵士音樂、民族音樂及錄音部門之外我基本上涉獵過所有範疇。
很多朋友根本沒有聽過我彈琴,危言聳聽下以訛傳訛以為我彈得好,在真正懂演奏的人面前很可笑,我亦無謂獻醜,虛榮太不實在。更少人知的是,其實認真玩樂器前我是校內校外合唱團的常客。我的音域廣,對旋律、咬字及音準很敏感,所以自幼稚園都被老師挑去參加合唱團。可是聲底薄,一唱流行曲聲音就變得很姣。幼稚園及小學的都屬被自願的玩票性質,沒有討論價值,負笈英國中學時才算認真自願參與。
英國的合唱團文化在音樂世界中有一個非常奇怪的定位。英國並不是唯一一個有廣大天主教、基督教或聖公會人口的國家,但卻有出奇地多唱聖詩或教堂音樂的合唱團,並孕育了好幾位出色的合唱團作曲家。姑勿論你是否教徒,這類音樂都有一定的可聽性,但你很少會在演奏廳聽到這類型的作品,在英國以外更甚少聽到這麼多合唱團音樂。要接觸這些可以令靈魂昇華的音樂,恐怕只有參與其中。這項文化是非常「本土」的活動,學校有學校的,社區也有自己的,專業的又有,最著名的應該是劍橋和牛津幾間學院的合唱團,各有千秋。
簡單介紹一下,一般合唱團分四個音部,即所謂的 SATB,女仕們唱女高音 Soprano 及女中音 Alto,男仕們唱男高音 Tenor 及男低音 Bass,亦可以繼續再細分。男校沒有外援,所以 Soprano 會被未變聲的男孩代替,叫做 Treble,而 Alto 就成了被人笑的中間人。練《Messiah》時,我就剛剛變聲,由 Treble 轉落 Alto 唱到 Tenor。全男聲合唱團比男女混聲組合的音質大不同,有女聲的合唱團聲音較尖銳甚至強硬,所以有時作曲家會指明要用男童聲。順帶一提,歷史中有一個崗位叫 castrato,就是為了要保存美好的男童聲音,於是在男童發育前將他閹割,歷史很殘忍。
好,與世隔絕的天主教修道院學校的男校合唱團。為甚麼那是可一不可再的幸福經驗呢?因為那牽涉到成長、友情、奮鬥及沒有競爭與利益衝突的興趣。你讀《足球小將》或《Slam Dunk》會感受到球場上的熱血,一班男人為共同目標奮鬥的豪邁。概念上,唱合唱團不遑多讓,只是很少挑撥到腎上腺,比較溫文爾雅罷了,而且更細膩。熱血有一種 Bromance,不流汗的有另一種。
在鋼琴彈一個 chord 只需按下四個鍵,弦樂四重奏拉一個 chord 每人要準時拉一個音,樂團奏一個 chord 大家望指揮再奏一個音,但要五十人唱四個音是另一種難度。人聲的聲浪不一致,所以人聲重疊的共振效果很奇妙,人聲唱一個 chord 的聲效震撼過任何樂器奏同一個 chord,但大前題是大家要收放自如,懂得共同進退,大夥兒玩音樂的樂趣在於此。但合唱團與樂團不同,樂團各樂器有自己的部分,自己練完再夾,但在合唱團中,各聲部之中每人都唱同一段音樂,所以共同進退的感覺更強烈,Bromance 是在此產生的。
由於參加合唱團是屬於自願性質,所以參加的同學大抵都對唱歌或音樂有興趣。老師是合唱團指揮出身的,而團中亦不乏飽經歷練的天才型聲樂家,畢業於 Westminster Cathedral Choir School 之類的,好幾個成了劍橋牛津的 choral scholar、organ scholar,現今領團,有一個最後成了歌劇唱家,曾經與 Simon Rattle 合作,另一位現在於梵帝岡合唱團工作,統統都是了不起的奇人。
當然,並不是每一位都是如此光芒耀眼,像我這類凡夫俗子,尤其有中文口音,必需要由初級開始,傻頭傻腦由呼氣吸氣咬字排位揭譜站姿學習,被人笑是必然的,但其他人都要由零開始,大家一同練同一段,一同錯同一段,一同被罵,一同恥笑,一同學習進步,好不快樂。當時學的並不只是合唱團技巧上的東西,而是彌補學樂器學不到的音樂感或審美觀,說起來很抽象。那個年紀是一個找尋自己的成長階段,所以觀察彼此學習或唱歌的態度是一種發掘相同及了解不同的途徑,深厚的友情就是如此透過共同興趣植根的,因為大家都知道彼此的出發點,所以知道彼此的長短處,各自的喜惡,每人的步伐,默契由此修來。靈魂伴侶是可以煉出來的。
修道院學校的合唱團最大的責任當然是要為各大小儀式提供音樂,所以大家一星期最少都要聚在一起三次,練好一系列隨時要唱的作品,約定俗成,不需要老師指導都可以隨時表現得有體面。亦因如此,我們早已習慣坐在神壇後面用抽離的心態看盡所有紅事白事,一同經歷各種喜怒哀樂。一班未夠十八歲但思想夠成熟的人不嫌悶認真尊重聽神父講道,亦學到不少終生受用的人生哲理。
大家熟稔了自然開始搞破壞,有些人會刻意唱低半度或 off beat 擾人(其實是極高技巧的玩笑),有些人會在嚴肅的時候引人笑,我自己試過在行上神壇時被人在背上貼上卡通人物,之後被人罵。大夥兒玩轉唱到人斷氣的《And He shall purify》,在匈牙利餐廳無厘頭大唱《O clap your hands》嚇怕侍應,在慕尼黑玩快閃,敲一敲定音叉數三下即入《O nata lux》等等。一班合作無間的朋友高層次喪狂,想起都好笑。幾位其他科目的老師都有參與,與大家打成一片,好不熱鬧。
那種眨眼即明對方、行一步即有人配合的默契十分難得。唱得不夠氣有人頂上,跟著連續鬥唱十個高音 G。由於與世隔絕,所以上堂練歌吃飯聚在一起的都是同一班同年紀的人。我算是比較離群的一個(都說科學是正印元配),其他人可會在閒時聚在一起練歌。因為頻率相同,所以合唱團外大家都是非常要好的朋友,隨時知道對方下一步甚至預先行早一步的那種,雖則未去到一條內褲兩個人著或 MV 中肉帛相見的那個程度,但也自自然然過濾了其他外人,小圈子被人當 hehe 也無可厚非。恰巧同一班人都要考劍橋牛津而在成績單上鬥過你死我活咬牙切齒,但又會互相提供貼士,是否很微妙。
組織這篇時我也質疑自己,上述的一切是否真的可一不可再呢?中學之後很難再找到一同由零開始學習的羈絆,也再難全心全意毫無懸念喪心病狂去玩,有異性在場更難,當人有太多顧慮太多期望時很難瘋得徹底。是否只有合唱團才這麼特別?或者未必,但我暫時想不到任何團體活動同時間有如此深度、參與度、合作性、美態及頻度重疊的快感。這種敏銳式的合作與球場上粗枝大葉的剛烈非常不同,就算是其他文藝範疇也不能相提並論。當然,如此高濃度地聚集一班行細膩路線的男人,一定也有真的 hehe,不過就算是保守圈子也頗接納的。與世隔絕的宗教學校、男校、合唱團,加一班同等程度、同價值觀、同審美眼光及思維的同輩,這一個組合很奇特。要再次成就這一種獨特的浪漫,真要靠天意。
當然,Bromance 這玩意都只是友情,隨時間都一定會因為現實世界疏離。不過,十年後,不時都會在各大演奏廳碰見同一班人,因為某幾首作品再次將大家聚在一起,開場白都是:「我都知你今天會在此。」然後大家又因為某段無稽的旋律,眨一下眼又唱起來,嘻嘻哈哈又回到從前。離開時我會望著英國罕有的星空,像唱《Chichester Psalms》中的高 B-flat 般壯懷激烈仰天長嘯,大嘆:「天呀,為甚麼與我合拍的人全部都是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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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November 2016
14 October 2016
愛在瘟疫蔓延時

甚麼叫做愛?不要笑,認真討論,哪怕談情與說愛至天荒地老也不會有結論,所以糟糕的情歌長寫長有。
說愛說得太濫,很少人會為「愛」下任何定義,畢竟愛這概念受地域、文化、語言,甚至品種限制,所以人人都有不同解讀。第一次接觸「愛的定義」居然是從英國就讀的天主教中學的宗教科道德倫理部分學到的。古希臘人將愛分為四種:Agape,指神與人之間的愛;Eros,涉及性與肉體的愛;Philia,朋輩之間的愛,及;Storge,家長對子女無條件的愛。中文應該更複雜,一下子想到的有:愛、情、慾、色、虔誠、眷、戀、慈、孝等等,愛真煩人。
還是科學對愛看得最透澈——一切都是生物化學而已。愛令人產生導致大腦快樂的物質,所以人會追尋愛。五官的刺激誘惑肉身走在一起,刺激大腦分泌賀爾蒙指使血管膨脤,使男性動 L 女性濡濕,「啪啪啪」就是為了將 DNA 承傳下去延續生命,性高潮的歡愉就是為了鼓勵性行為。家長對子女的愛只是為了確保自己的基因能夠在最好的環境下生存下去而已,所以愛在本質上是沒有道德可言,而且是完完全全自私的。如果大家對這些化學物質有興趣,介紹你看一本叫《Lust and Love: Is it more than chemistry? 》的書,看完之後你會對愛這概念嗤之以鼻,覺得相信浪漫的人都是傻的。不過,做傻人更快樂,大有人甘願。
情,可是另一個範疇。情牽涉到記憶及幻想,迄今我未碰到任何合理的科學解釋,或許幾千年來人不斷想了解的不是愛,而是情。問世間情是何物?要挑一個盪氣迴腸的故事來開始討論。楊過與小龍女那十六年給人很大的思考及質疑空間,但十六年太少,不如將研究的時間放長到五十一年、九個月零四日,好嗎?
我有一個壞習慣,就是每開始讀一本書,去到大約三分一至一半就會以思考沉澱為名放下,並開一本新書,所以我書櫃中有大約有二、三十本爛尾書,渡邊徹及小林綠那頓飯一吃就吃了六年。近日下定決心要清倉,其中一本就是來自哥倫比亞、諾貝爾文學獎得獎作家馬奎斯 (Gabriel García Márquez) 得獎後在 1985 年寫的長篇小說《愛在瘟疫蔓延時》 (Love in the Time of Cholera, 西班牙文: El amor en los tiempos del cólera)。讀這本書需要極大心力,因為馬奎斯字字珠璣,小說除了緊湊地講述一個癡情男人等了本個世紀的愛情故事以外,他差不多每一頁都在指桑罵槐,用嬉笑怒罵的方式正面側面地對以上提到的情、愛、慾統統無情地作出批判,要從字裏行間中抽絲剝繭分析,我用了幾個月的時間去思考。我原本無意寫下來,但有時小說比現實生活見到的更真實。所以,以下並不是一篇刻意的閱讀報告,因為要詳細分析要用上一篇博士論文,但各種愛不得不提。注意,嚴重劇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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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大綱
故事的主軸是一段老套的三角戀。男主角 Florentino Ariza 與女主角 Fermina Daza 在芳華正茂時遇上了對方,開始書信來往,曖昧起來。二人皆為單親家庭長大,男方為無名份的私生子,受母親溺愛,也得到叔父照顧。女主角是透過非法勾當起家的暴發戶所生,母親早逝。父親希望她嫁入豪門,棒打鴛鴦,將女兒流放一段時間。作者用了大約五十頁講述二人的秘密通訊及心理狀態,卻用一句就將二人分手,殘酷地用極端的對比開始之後五十多年的故事。之後所有的故事情節,一概都是非常極端的對比,所以這是一本讀到人喘氣的書。
機緣巧合下第二男主角、屬名門後代的醫生 Dr. Juvenal Urbino 上女家應診,二人認識不久後醫生提親。他不認識她,她不了解他,實屬盲婚啞嫁。名門婚禮高調地舉行,男主角傷心欲絕,自我放逐,卻在途中在船上被一位女乘客強姦。他下定決心要一直等,等到女主角變為寡婦再名正言順地向她示愛。他亦立志要在社會中有一地位,透過叔父的幫忙在船公司工作扶搖直上。私生活非常低調,甚至神秘到被視為同性戀,整本小說著墨最多的,就是他怎樣透過多段(異性)性關係去填滿等待的空虛,最終搞上六百多位女人。
女主角則與醫生在公眾場合恩愛非常,組織了一個不錯的家庭,醫生在霍亂大規模肆虐時為城市解決衛生問題而成了英雄。細水長流五十一年之後的某一天,他為了捉女主角的鸚鵡而在樹上掉了下來,為愛骨折而死。葬禮那天,男主角立即向女主角示愛,被逐出門。之後,男女主角恢復書信來往,漸漸又再走近,最後男主角邀請女主角坐一艘叫「新忠誠」的客輪出海旅遊,途中七十多歲的二人發生了一段讀到人要洗眼的肉體關係,二人最終拋下一切,逃離世俗,訛稱客輪有乘客受霍亂感染令自己不能回鄉,將船駛向未知,「大團圓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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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識幾位讀過這書的朋友,亦看過不少網上的書評,差不多一面倒認為此乃二十世紀最可歌可泣的愛情故事之一。等待、癡情及追尋之後「有情人終成眷屬」,好不浪漫。兩個你主觀認為應該走在一起的人永結同心,應該不錯吧?現實生活亦然。
愛是一種精神病。書名與霍亂有關,指的並不只是時代背景。愛就像霍亂蔓延,蒙蔽人雙眼,使人失去理智,不能自拔,傳染他人。如果你對角色產生憐憫,某程度上你都受到霍亂感染。作者寫一個五十多年的愛情故事,除了彰顯那盪氣迴腸的感覺之外,就是要宏觀及微觀愛與情的變化。嘗試細心留意三位主角的感情變化,你也許會開始質疑這本書是否一個愛情故事那麼簡單。與現實生活對比的話,你有可能甚至會質疑愛與情的本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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純情的愛
男主角一開始是一名純情小毒男,作者非常明確地指出,因為工作緣故他要經常出入風月場所,但一直堅持冰清玉潔,就算有寂莫婦人主動獻身都斷然拒絕,因為他要將第一次給予最愛的人,亦即是女主角——肉身的愛只能發生在精神上的愛之內,或許也要在婚姻之內,而他有強烈的信念。作者卻用出奇地迂回及露骨的方式去暗示女主角的童貞及幼稚——醫生是她第一個聽過上廁所的男人,而作者用極大篇幅去描述她在初夜因無知而把玩及研究醫生的性器官,並在結婚前學懂了一種肉身上解決寂寥的自愛方式——自慰。亦即是說,男女主角一開始的愛是無性考慮的愛,沒有機心的愛使男方產生了癡情,在最終章我們亦知道女方只因不知所措而拒絕了男方,因為幼稚及無知的人都可以愛,所以令其他人受了五十多年的苦。
醫生是一名飽讀詩書的謙謙君子,對社會有貢獻,對文化項目有堅持及興趣,是一名受人景仰的白馬王子。他循規蹈矩,聽母親的話,也對愛情諸多規範,堅持要有穩定的婚姻,認為那比愛更重要,卻強烈批評婚姻只是為了滿足宗教規條,不忿但卻堅持遊戲規則,與男主角形成強烈對比。醫生與女主角的婚姻由不了解、不認識開始,他一開始只是希望戰勝好勝的女主角,之後關係急轉直下,加上婆媳紛爭,女主角一度離家出走,醫生最後主動修好,女主角亦因為子女的關係在一段沒有愛的婚姻中產生感情,而大部分的篇幅都著眼於二人老夫老妻的紛爭。沒有愛的感情將二人維繫在一起,一晃眼五十年,直至死亡將他們分開,那是否一個好結局呢?現實生活好像有很多類似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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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私的愛
然而,最後讀者發現,表面完美及有規律到像機械人的醫生都只不過是凡人。他為城市解決了瘟疫危機,但在像霍亂般的愛情上,卻能醫不自醫,與一名黑人病人不能自拔地發生婚外情,作者甚至強調他連婚外情的性行為都是極懦弱,做完便算,反映出慾的不由自主,亦無可避免,而他是一個徹頭徹尾只懂談愛但不懂去愛的人。女主角憑女人的第六感揭發他的不忠,最後原諒了他。這一切都是非常典型的愛情故事,電視劇也看不少。但之後的心理變化很有趣,原來愛與情在另一半死後都可以有很大改變。
成為寡婦之後,女主角要銷毀與醫生有關的物品,亦要重新布置房間,因為有感情所以更加不忍樓去人空,並要重新釐定自己五十多年來因傳統男尊女卑體制而被剝削的自主權。因為寂莫,所以開始與一些姊妹交往,亦因此開始閱讀男主角的信。一天,一份專門抹黑名門望族的小報指醫生生前曾與她的姊妹有染,作者明確地告訴讀者他們是清白的。但恨與愛一樣像霍亂般令人失去理智地主觀,她沒有認真求證,一下子就失去一位好朋友,亦將五十年來的感情拋諸腦後,加上與女兒鬧翻,而小報又披露她父親的非法勾當,毅然放棄祖墳去遊船河。亦即是說,最後的「大團圓結局」的一半,是由孤獨、憤怒、失望及報復心態開始的,而且感情在人死後一樣可以變,在那個層面上,這是一個頗醜陋的結局,只是男主角及同情男主角的讀者一廂情願覺得故事圓滿而已。
作為一位傳統保守價值觀的強硬派悍衛者,我對男主角的心理變化很感興趣。多情的玩家很可惡,癡情的傻瓜很可憐,那麼,癡情變多情的人的心態是甚麼呢?為甚麼要放縱呢?要「來換取你的心痛」及因為「我空虛我寂莫我凍」?抑或是因為被失戀所以要用極端的方式去彰顯自主及主導權?小說大部分內容都是他失戀後五十年來的風流史,而從他搭上的女人的角度看同一個故事又有另一層深度。
他是一位詩人,擅長寫浪漫內容,相對於醫生那種務實派的愛,他是一位對愛情有幻想、有憧憬、有期望及要求的痴人,所以隨時都抱著極大失望的風險。失戀後他出海散心,卻被不認識的女乘客強姦,由那一刻開始,他對愛情的堅持由靈魂到肉身都被瓦解,並開始實驗不同形式、似愛非愛的肉體關係。有趣的是,同時間,女主角的婚姻生活不如意,她沒有付諸放蕩生活去填補空虛,反而用自愛——自慰——的方式去解決肉體上的需要,甚至一星期內三次躲在廁所中自慰也不與醫生行房,在世俗眼光下算是明哲保身,合乎道德標準。
男主角是一個帶著強烈矛盾的角色。他失戀後有一份副職,在市集內為客人寫情信,卻為一對男女各自寫了一封而當了他們的紅娘,一位嚴重失戀的人用幻想撮合了自己和自己,何其諷刺。「愛」和「生死」是文學中環環相扣的主題,他一方面要忠誠地長命到等女主角喪夫(雖然有可能事與願違),再在世俗眼光下名正言順追求她,同時間與不同的寡婦秘密搭上,作者指出,寡婦都有一種未被解放的快樂。那帶出一個疑問:有甚麼快樂需要被解放?而既然結婚時夫妻下定承諾要為對方付出所有,那麼制度上的婚姻有甚麼不完善使得愛變得不完全呢,抑或是在有限的生命裏無限的愛不夠空間發展呢?
在那六百多名被男主角搭上的女人中,作者詳細地描述了十二位,其中四位是寡婦:Widow Nazaret 二十八歲、育有三兒,在戰火中被男主角母親收留,使她成為男主角第一位主動發生關係的女人,沾污他敬愛母親家中的乾淨地,而他是她守寡後第一次跟上床的男人。她沒有性技巧,卻說喜歡男主角因為他使她變成一位妓女,之後繼續與其他男人發生關係:第一個寡婦缺乏的是肉體上的愛。Prudencia Pitre 守寡兩次,暗示這婦人遁規蹈矩了兩次,亦不幸了兩次,最後還是放棄禮教。Prudencia Arellano 及 Josefa Zúñiga 都是強迫性的女人,前者不斷扭六壬令男主角留低、後者想切下他的性器官,使他不能屬於其他人,兩者都想將男主角獨佔,也許是孤獨的原故,尤其是失去愛之後的孤獨:那是一個有前設的反差。四位寡婦的愛都是自私的,女主角的,又是不是?結婚前的初戀我覺得不完全是,喪夫之後的,我覺得完全是。對同一個人都可以有兩種愛。
另外的八位女人各有各故事。Ausencia Santander 是一名育有三名子女的五十歲婦人,她與行船的丈夫各自各不忠,與男主角翻雲覆雨時家被打劫一空而懵然不知,指愛可以令人忘掉現實生活。之後是一名無透露名字的精神病患者,剛剛斬了一個人的頭被人追捕,反映男主角的隨意及愛到不顧安全,亦將「愛是精神病」形式化表現出來。Leona Cassiani 是一位曾被強姦的黑人女人,被男主角誤認為是妓女而搭上,她要求在船公司工作,並為報答男主角而為他解決工作上的問題令他扶搖直上,兩人曖昧過但始終沒有發生關係,她的有情有義卻令男主角視她為傾訴對象,那是柏拉圖式的關係,卻最真誠。
之後男主角在寫詩比賽中遇到 Sara Noriega,兩人一同名落孫山。她十八歲時被未婚夫在結婚前一星期拋棄,之後不斷放蕩,沉溺寫詩,有含奶嘴的性癖好。她與男主角同是天涯淪落人,亦是同一類人,不過她只當男主角為其中一個玩物,並成了第一個主動拋棄男主角的女人,最後被送入精神病院,反映男主角的癡情除了「大團圓結局」以外的另一個可能性。
Olimpia Zuleta 與丈夫新婚一年,卻被男主角用三個月的白鴿書信來往打動而出軌,二人交歡時男主角在她身上寫上猥褻的句子,使她回家時被丈夫揭發及被殺。這一段關係再一次對婚姻及專一提出疑問,並指出愛可以使他人招殺身之禍。Ángeles Alfaro 是一名從外來在學校任教六個月的音樂教師,乃十二個女人中的文化界代表,指有教養的人都可以在短時間內產生愛,因為修養不會令人對霍亂免疫。Andrea Varón 是一名遊走名流間的妓女,但男主角堅持不付費,因為有了利益關係的就不是愛,哪怕對方是甚麼身份。
最後一個是男主角七十多歲時搭上的十四歲女生 América Vicuña,她的父母送她到寄宿學校,並成了高材生。男主角是她的監護人,在照料期間利用她的天真無邪使她對他產生愛的倚賴,並發生肉體關係,這忘年戀指愛不受年齡及身份限制,亦是馬奎斯之後一本短篇小說《Memories of My Melancholy Whores》的主題。就在這時,男主角收到等了五十一年、醫生的死訊,對她的態度亦立刻轉變,他與她劃清界線,拋棄她,就像五十一年前他自己被拋棄一樣,使她成績一落千丈,考試不合格,最終男女主角在船上風流快活時,即小說結束前,自殺。
「孤獨」是馬奎斯作品最常見的主題之一。讀者在小說中用第一身感受男主角的孤獨,欣賞他的堅持,使人對他產生憐憫,將焦點中的等待浪漫化,因而將他縱慾的各種後果合理化,亦即是說,同情他的人本身就失去理智。當然,如果愛情的單一議題是不顧一切為了將一個主角和另一個主角放在一起的話那當然是大團圓結局,但不要忘記,單是男主角對一個十四歲女孩用完即棄,已經可看出他完完全全是一個人渣。失戀不是有意無意傷害自己及他人的藉口。男主角縱慾到有性病,也分不出甚麼是愛、甚麼是情、甚麼是慾,一切都只是為了滿足一個五十年前的傷口。真心付出而被拋棄很可憐,但用五十年去填補一個傷口說到底都只是徹底地自私的行為,而且浪漫的結局是建築在多條人命身上,亦是乘女主角之危。大團圓結局的概念是相對的,而且道德標準是個人的。初戀之後一切都有計算,沒有一個是純情的好人。現實生活又如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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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孝之愛
當《愛在瘟疫蔓延時》為愛情小說讀的話有可能會忽略了男女主角與家長(及子女)的關係,兩人的家庭關係亦成一對強烈對比。放縱的男主角有一位慈母,處處為他的生活著想,在他失戀時扶持他,並給他自由選擇自己的道路。最後慈母患了老人痴呆,男主角不離不棄照顧到尾,作者甚至強調他曾停下放縱去陪伴母親。
女主角的父親是沒文化的暴發戶,年輕時因為是外來移民而被女家嫌棄,將女兒送到宗教學校期望他人教導她成材,希望有天將她嫁給大戶人家。最後非法勾當被揭發而流亡外地,女主角對他的失望是令她最後離家出走的原因之一,她基本上放棄了父親。
中段的女主角是一子一女的母親,他們是維繫她與醫生的婚姻的橋樑。因為對子女的愛,所以保住了家庭,亦因此有穩定的生活。相反,沒家庭的男主角只有孤單及放蕩。女主角的一對子女對於母親的黃昏戀也有不同意見:兒子認為母親應該有自主權及找一個伴,女兒則認為她應明哲保身,儘管最後與女主角鬧翻,都是兩種關懷母親的對比。慈孝之愛,亦沒有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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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的愛
一本關於凡人的愛的書很難寫到神對人的愛,解讀難免有點穿鑒附會,但作者也寫了不少對宗教的意見。上帝掌管生與死,也賜予愛。宗教中,婚姻是一種聖禮,所以角色對宗教的態度可被視為對形式上的愛的一種評論。小說寫的城市是一個天主教城市,書中開始有一名小角色,是醫生的朋友。他的名字叫 Jeremiah de Saint-Amore,Jeremiah 是《聖經》中的一位先知,Saint-Amore 可譯作「聖人—愛」。他是一位無神論者,是傷殘的老兵,也是攝影師,多年來與一位黑人女性相依為命,無結婚無名無份無社會地位,但卻不離不棄。他不希望老,所以選擇在六十歲生日後自殺,女伴以愛為名沒有阻止成全了他。他是全書中唯一控制生、死、愛、慾的人,從靈與肉身都對命運挑戰。
相比之下,在信仰的層面上,醫生都是一位非常矛盾的角色。他是一位虔誠天主教徒,不安時會唸玟瑰經,並會不時去告解,一生以上帝之命行醫,符合 agape 的概念。他在五旬節前為 Jeremiah de Saint-Amore 驗屍,因而指出他是人生中第三次錯過彌撒,並希望上帝諒解——這有點像彼得三次不認耶穌。醫生自己在五旬節死,而五旬節是天主教中很重要的節日,象徵教堂的開始,在書中卻也成了男女主角黃昏戀的開始。
但醫生不時挑戰禮教。他要求他的無神論朋友被葬在教堂範圍內。女主角在宗教學校寫情信被揭發而被逐出校。醫生的家族資助該學校的團體,多次追求女主角不遂後,希望透過修女以恢復她的學位作誘見她一面——那反映出一種形式上的虛偽。書中後段,醫生甚至對婚姻作出直接及詳細的批評。就是說,信仰上的愛與形式上的愛是兩回事,若不是宗教,兩者不會被混為一談。到底愛應否被公式形式規範呢?
諷刺的是,醫生的婚外情對象 Barbara Lynch 是一名神學博士,父親是新教傳教士,即使二人有強烈信仰,像霍亂般的愛都迫使他們走在一起。從一個反面的方式看來,宗教的愛不能阻止肉身的愛。為甚麼人有本能去愛,但不能去愛呢?不潔的愛(婚外情)確實動搖穩定的愛(婚姻),但若果後者只是形式,那前者錯在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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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括而言,《愛在瘟疫蔓延時》一次過討論多種愛,尤其是開首提到的四種愛,其中男與女之間的愛佔最大部分篇幅,當中是沒有甚麼道德或標準可言,愛與被愛都是不由自主,無論是精神或肉體,一切都是各取所需。愛令人有一刻慰藉,也可以令自己及他人受到精神至肉身的傷害,有些是長久,有些是慢性,有些是致命。愛不會受形式、年紀或宗教儀式規範。情與義,卻最真誠,可受時間洗禮,不過癡情的人也可以多情,專一只是一個可笑的概念,一樣是沒有道德標準可言。《愛在瘟疫蔓延時》不是一本單純的愛情小說,用心讀隨時令人對愛失去信心。
所以,從科學、文學及哲學看來,既然所有標準都是相對的,談情與說愛都是一概無謂,像寫這篇書評一樣浪費時間。要讓人從情與愛的痛苦解脫出來,就要像《1984》中將男與女的性高潮完全移除,人類繁衍一律靠 IVF,那麼人人開心,男女也許會平等。不過,你問我嘛,我覺得人始終需要維持合理的多巴胺、血清素及安多酚水平。我並且覺得,若要被愛,首先要自愛,遲開的花一樣漂亮,沾染風塵的不可能獲得純真美麗的愛,我沒有馬奎斯看得那麼悲觀,也學懂為愛感恩及回饋被愛。你也許說我在發夢,但我不會是唯一一個。我是一個讀科學的天真人。
22 August 2016
石屎森林神秘園
早陣子出席了兩位大學同學的婚禮,就回劍橋走了一趟。婚禮於昔日的學院舉行,之後的晚宴則移師到位於市中心西南方一個叫 Burwash Manor 的地方,當中有一個小牧場。甫下車便見到一群草泥馬,據說我們下車前五分鐘剛巧有一隻出生,工作人員剛剛完成接生。
如是者,同學們順理成章討論起動物來。我這班英國同學大都來自大城市:倫敦、曼徹斯特、布里斯托等,原來大家除了貓與狗或間中見到的鴨和天鵝之外也沒有甚麼機會接觸動物,難怪他們都對劍橋工程系大樓後面那幾頭臭氣薰天的牛感興趣。他們亦喜歡到 Mill Road 一間叫 The Empress 的 pub,那間 pub 養了幾頭豬,牠們會在你舉杯暢談時在你腳間走動,是很有趣的地方。
我在劍橋的最後一年剛巧住在獸醫系部門對面,晚上會聽到馬叫。我的博士監督的太太則是一名獸醫,而他們的家是一個小動物園,養了一頭狗、兩隻貓、兩隻鸚鵡和一隻大烏龜,吃聖誕大餐時會聞到非常天然的氣味。
「香港的情況是怎樣的?」同學們問。
「當年,我每早都會在山上與一隻豹說早安,就像少年 Pi 那樣。並每日也見到猩猩、孔雀和幾十隻紅鶴。」
他們以為我在瞎扯。香港?每日?以下就是我向他們解釋的,有趣的是,原來許多香港朋友們都對港島區這兩個人人都知道但不會去的神秘園印象不深。那麼就一定要帶大家遊一遊花園,因為,尋尋覓覓之後,對於我來說,這也許是全香港最不可思議和最魔幻的地方,而我是在這樣的環境中成長的。
有讀過小學社會科(或後期的常識科)都知道中西區中半山有兩個大公園,位於山腳、近金鐘的是香港公園。再上一點、位於美國領事館和舊政府總部對上的是動植物公園,沒趣的九龍人(呵呵!)也許不會特地過海參觀。香港不乏有味道的地方,要探索野生世界或找尋桃花園的大可以到郊區或離島。動植物公園和香港公園並不是探索的地方,而是相反地,是在城市中藏身的大世界,讓你像小孩玩捉迷藏般躲著。這兩個公園帶有好幾種奇特感覺,很值得與賦有想像力的有心人分享。
首先,在一個人口密度極高的城市在山上建一個人口密度更高的高樓大廈住宅區對於外國人來說已是不可思議,在山上建一個免費向公眾開放的動物園更不合常理邏輯。翻查歷史,原來動植物公園 1975 年才引進動物。印象中,小時候動植物公園的動物種類不比早期的海洋公園遜色,是假日的好去處。海洋公園有鎮園之寶殺人鯨「海威小姐」,動植物公園也有美洲豹「小花」,乃全園最觸目的明星。
我當時的學校位於動植物公園和香港公園之間,而我當時的家在動植物公園對上,所以每早七時半我都會穿過動植物公園,風雨不改。公園最高的入口不明顯,位於天橋底,入口右邊是一個兒童遊樂場,左邊就是美洲豹,所以在沒有人行公園的時間我每早都會和「我的」美洲豹打招呼,迄今我都覺得我的童年很浪漫。我每天行的路徑大概只是動植物公園的百份之一,但與美洲豹道別之後我也會經過十幾個鳥籠,和幾十隻紅鶴(那是禽流感肆虐前的年代),及一個溫室。在這段下山路的任何一處停下來,你都會被很多高樹包圍,而核心外圍是建在大斜玻上高聳入雲的住宅大廈,一邊聽猴子叫時透過孔雀籠可以遠眺中環最具標誌性的建築物,這麼荒誕的感官交錯實在超現實。
動植物公園這段路將我由家帶到學校,而在那個年紀,學校就是你的世界。這段繽紛路是帶給我無限想像空間的一條隧道,引領我到探索世界的世界,那是每一天的上半天。在香港又熱又潮濕的天氣下沒有人會選擇行上山,所以回程時我會再下山。學校離香港公園很近,午飯及放學時我這類不會打波的悶人會與同學穿過香港公園找吃的或坐巴士。神奇旅程下半場是這樣的。
香港公園近金鐘的下半部分沒有特別的討論價值,上半部分比較少人在閒日去的就是另一個可愛的神秘園。由香港公園上半的自然世界走到下半部分屬於成年人的工作地方的這一段路又是另一種特別體會。香港公園最高的入口位於視覺藝術中心旁,視覺藝術中心是我們無聊時去涼冷氣的地方。從那入口進入公園就是那個著名的六層兒童遊樂場。香港公園沒有動植物公園般隱蔽,但下山那段路很迂迴,下大雨及多蚊的季節很難搞。下山途中有一個頗具規模的觀鳥園,再下一點有一個大溫室,中間有一個恬靜的太極園和一座三十米高的觀景塔。無聊的中學生會在午飯或放學時去觀鳥賞花,或鬥快跑上那百多級樓梯。在香港讀書都是紙上談兵嗎?地理及生物課的老師就會帶我們實地參觀相關的熱帶雨林生物。那個觀鳥園及溫室的氣息很好,間中一行令人精神為之一振。在高等法院及英國領事館旁感受本屬於阿瑪遜河的事物,是否也是超現實呢。
所以,小時候的我每一天都會在十多小時內遊走於不同感覺的隱蔽空間,這幾個空間不是異世,而是切切實實在煩囂都市正中心的神秘園,一種免費屬於大眾卻又小眾的感覺。要穿過幾個非主流的世界才由家走到大人的世界,這也真是我自己的寫照。或者我與世無爭但又可以在城市生活的性格就是這樣煉成的,這些抽象的時空交錯大概亦是令我可以很容易欣賞現代藝術的原因。城市生活和自然生態其實可以好好並存,你珍惜的話,一切都近在咫尺,而你會得到無窮令你滿足的樂趣,觀察生物多樣性可以切身體會到各種生命的可能性,因而更加珍惜自己和其他生物的一切,所以我們更應著眼於環境保護。至少,我們要繼續善用、分享及討論這些屬於大家的資源,保持這些公眾地方的價值,否則地產商又會虎視眈眈。
三月回香港時專程走去再行一次,美洲豹已再不在世,而各種動物的位置都不一樣,但上述的一切,包括一切感覺,都好好沒變。如果閣下都有興趣,可以坐巴士到高主教書院,由那裏行下山到金鐘,大約需時四十五分鐘,或者你都會贊成這是全香港最不可思議和最魔幻的地方。但請記住要關掉手機,否則婆羅洲猩猩會不高興。
24 February 2016
尋找失樂園

爸爸早幾天在 Whatsapp 傳來一張照片。一間位於北角、叫「李氏」的電子遊戲機舖「榮休」結業,門外貼出「感謝三十多年街坊支持」的告示。我們和李氏這位有點像倫永亮的店主並沒有甚麼關係,亦已二十多年沒有光顧,這間位於電車路「英皇柏麗大道購物商場」的夕陽行業小店舖完成歷史使命,既談不上是集體回憶,亦不是地產霸權的苦主,其實整件事沒有太大討論價值,所以這篇並不是要寫這個。
但既然提到了,也可以首先回憶一點。英皇柏麗大道購物商場是一個人流不多、發展空間有限、存在價值成疑的地區商場,大抵都是一些一百至二百呎不等的小生意店舖,小食店、影印店、電腦零件店、漫畫店等,互聯網未太發達時亦曾經有幾間色情光碟舖,整體來說,人流看不出是太複雜,亦算不上是烏煙瘴氣,是一個街坊的地方。但重點並不是這個商場,而是對面的國都商場。
現在的國都商場是座商業大廈,地下有幾間小商店,樓上有一家酒樓,是個沉悶的地方,但八、九十年代的國都商場,卻是我們這一輩炮台山及北角舊街坊的流行地標。當年的國都商場很繽紛,有唱片店、集郵店、古幣店、閃卡店、時裝店、糖果店等,是個物質主義掛帥的小天堂,也是之後很多甚麼甚麼潮流特區的雛型。那個年紀隨著爸爸逛逛留連一番都已經很高興,但其實每次逛的都只是最頂樓的一層。
爸爸是元祖級電視及電腦遊戲迷,所以到今天家中仍收藏著不少像 Game and Watch 之類的中古級歷史文物。我是由 GameBoy 及紅白機年代開始玩遊戲機的,但對於國都商場頂樓的記憶,都是屬於超任時期的。香港的盜版問題一直都很嚴重,那時整層都是門庭若市的「抄碟」商舖,櫃檯上都貼上列表,十元左右就有一張「超任博士」的 floppy 磁碟。而不少遊戲舖都有幾元一局的遊戲服務,當時只要看著大哥哥們玩 NeoGeo 版《King of Fighter》打到爆機已經很滿足。
「李氏」就是當中的其中一間,主要提供超任博士的維修服務,而爸爸傳來的照片中右手邊的就是「李氏」 1989 年的國都商場租約。九十年代中,國都商場整棟重建,小天堂任人連根拔起,不少店舖結業,而大部分就搬到對面的英皇柏麗大道購物商場。之後幾年的英皇柏麗大道購物商場都頗熱鬧,而看著各店舖推銷的貨品亦看到電視遊戲業的興衰,現今英皇柏麗大道購物商場的冷清正正就反映市場對家用遊戲機的需求大幅下滑。據知,跟「李氏」同期而又剩下來的,就只有斜對面有位早幾年有點像梁國雄議員做店主的遊戲機店,和後面的一間漫畫店。
入正題。我和爸爸會討論「李氏」,當然是因為一份情意結。我們家十分著眼於這些不起眼的小商店,留意各種小變遷是都市中的平凡小樂趣,而我們的足跡並不只限於北角區。小時候爸爸給我最大的娛樂,而現在回想起來是極彌足珍貴的記憶,就是他會在閒時帶我搭各式各樣的公共交通工具到每一區實地考察。由巴士的一個總站坐到另一邊的總站,或坐地鐵並沿線於每一個站下車、在港島坐電車、在新界坐輕鐵等,當時「過海」乃一大件事,而坐飛翔船過海更是要連續幾次默書一百分才會發生的盛事。對於幼稚園及小學時期的我來說,每到一個新地區都是一趟尋幽探秘的冒險旅程,所以我自小已養成看街景及讀眾生相的習慣。到今天我仍會細心留意細微如大廈玻璃顏色一磚一瓦的東西,甚至會為看一棟與我完全無關的新建築而繞道行,在香港如是,在英國如是,去旅行亦如是,對於日理萬機的達官貴人來說這可能是無聊透頂的事。我很熱衷於發掘我身邊的事物,哪怕是完全沒有討論價值的事物。
漸漸我開始認識不少地區。小時候我總是會帶有歧視覺得港島區較有文化、九龍區污煙瘴氣、而新界則是養牛的地方(畢竟當年的火車有幾卡會用來運豬)。長大之後——尤其是離開香港之後——我反而開始深入留意每一區的常規和特質,香港是一個亂中有序的城市,原來每一區會因為地理位置或某些地標的存在而有不少「性格」上微妙的分別。近幾年身邊的朋友都開始喜歡郊遊行山,野生捕獲發哥之餘亦因而發掘不少香港隱世的美麗之處。對於我來說,香港隱世及特別美麗之處反而在於這些地區性格當中,可惜美麗的事物並不一定可以登大雅之堂,因此沒有太多人會特地去留意或珍惜,所以我們只有失去。
由於好幾位親戚都住在一些地(港)鐵(仍)不達的舊區,很多時飯敍前後我們都會花一點時間在附近閒逛一下,作一下市場調查,又或是和某些相熟的店主打打招呼。舊區很有趣,往往見盡很多特別的小店甚至光怪陸離的人和事,例如可以走進現今買少見少的辨館看他們怎樣因 supply and demand 去兼售開門七件事、酒水、零食、文具、玩具等,又或者到舊式海味舖學習貨物品種、來貨、定價、經營方式等,又或者聽聽雞蛋仔伯伯談生存之道和活動空間。這些都不是有大光燈照著的地方,甚至是骯髒,偶爾發現不少只此一家的寶藏之外,很多時行都領悟不少街頭智慧、生活方式或專門知識,像我這些長久只出入商業區、自恃讀書多並旨在要打專業文職的一代「斯文人」、「西裝友」或「離地中產」,老實說,相比都是高分低能。這個世界實在有不少生活及生存方式和可能性,街頭實戰很精彩,有時真的自慚形穢。
小時候很怕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行街市或商場,因為他們動輒會行上幾個小時。他們每次會去好幾間店舖談上很久,所以當時我很清楚文具舖店主的媳婦是怎麼樣的人,或酒樓賣燒賣的女仕到哪一間髮廊電髮等瑣事,很無聊吧。人大了,我反而很喜歡留意這類型的對話(少量),別人的私事與我無關,但我珍惜的是人與人之間的溝通和某種凝聚力,有空間、機會和對象閒話家常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
我們這類很早就離開香港的留學生,由於曾經遊走不同的社會和圈子,也許對於城市的「性格」特別敏感,所以可以諷刺地用抽離的心態去欣賞這些本地人習以為常的特質。無論是街頭智慧好、閒話家常好,這些點滴成就社區,亦是城市的脈膊。這是香港的特別之處,亦其實是一種身份特徵。每一次到外地旅行,無論是到大城市或名不經傳的小鎮都好,我都有刻意去尋找帶有相近感覺的地方(要強調的是,這並不是要在香港以外找一處有同聲同氣自己人的區份那麼簡單,而是跨越文化語言之後仍帶有同樣性格特質的地方),但至今為止我仍然未找到一處像香港般完美地揉合市井隨和及邏輯醒目的地方,也難找到像香港人能屈能伸的人。最接近的,有可能是新加玻,其次是台灣。
近幾年看新聞,很自然會將「舊區重建」和「抹殺人情味」扯上必然的關係。我經常都想,問題是否只有從上而下呢?強行活化囍帖街是否等於根除了那一區的人情味呢?每一次回香港轉變都很大,本地人也許不會覺得尖東東鐵地下城的出現或大會堂出面變了馬路這類的轉變有多震撼,更不用提消失了的地標如天星碼頭或近期的同德大押,甚至是般含道的那幾棵樹等。我是一個接受改變的人,然而硬件上的失去都始終會令人有某程度上的若有所失,但我卻不認為這類轉變是令香港變得陌生的原因。個人偏向相信,要堅持維繁人情味的話其實事在人為。
不斷有人說香港變了樣、香港有毛病,的確每天看新聞都覺得社會污煙瘴氣,怨氣很深,但現今世界上哪一處又見得好呢?我們都知很多問題的根源,又或者甚麼庸人令人覺得氣憤。每次回香港我都覺得與這個社會越走越遠,堅持以「貼地」舊式香港人自居的我卻與主流社會格格不入。世界不斷轉變,這是永恆不變的事實,但我們到底失去了甚麼而令一個令人自豪的社會變差了?我用了很多時間和精神去觀察和思考這個問題。由上而下的問題當然有太多,但由下而上的呢?
這幾年用不同的心態去讀眾生相、重返舊區,舊的人情味大都不復再。我感到的冷並不只是來自資訊科技帶來的隔膜,越趨嚴重的是人與人之間的猜忌、不信任、不尊重等。「自己行先」有可能是人性的定律,但自私到浮到面上而又不知醜、甚至成為常態、成為主流的態度越來越過份,太多「應有」,太多「老奉」,太多嚴人寬己,太多矯枉過正,太多本末倒置,這種累鬥累的氣氛就是令我感到非常窒息的地方。這個年代掛笑容處世會被視為心懷不軌,我多講一兩句「唔該」、「多謝」會被報以異相,彷彿任何幼兒學到的真善美都被功力主義扼殺,也許做人越機械性就越「專業」,越「專業」就錯得少,越「專業」就可以不用腦,或者都是一種病態的平淡過世。但一個曾經光輝的城市的人集體用這種方式渡日是沒有未來或樂趣的。
我又覺得香港人越來越沉迷於標奇立異、在沒有打好很多基本功時就要彰顯自己另類有品味,但同時又害怕不合群,造成兩面不是人,做甚麼都好像很不像樣。歸根究底,這是一個極可憐的身份認同的問題:到底我們這一代經歷時代大變遷的香港人,我們代表或象徵的是甚麼呢?沒有方向定位就自然沒有主見,沒有主見就只有做聽命的人等甚麼發生,沒有生氣、沒有人情味的冷漠城市就是這樣煉成的。成長於一個沒有人情味的社會的人更加不會珍惜人情味,這樣結構性的問題只會形成惡性循環。
出生幸福的人也許都付帶著艱難的人生,因為他們要不斷面對失去或要用很大的精力去維持現況。原來我心目中一直要尋找的社會是光輝時期的香港,一個令人自豪且有智慧的城市,一個有平等機會讓大眾百花齊放的地方,一個有簡單凝眾力的社區,而我們是切切實實地失去了這個烏托邦。當你開始覺得香港比外地更陌生更沒有歸屬感的時候,這感覺令人非常沮喪。我是一個既不樂觀且不悲觀的務實派,我相信要重建失樂園,由上至下的政策固然重要,但要從下而上去重注人心的各樣真善美,比解決上樓問題更難更有急切性。不過,醒目的香港人也許不以快樂為依歸或者甚至不稀罕空餘時間找快樂,那麼,我們要樂園來幹甚麼?
02 May 2014
對弈博弈
前晚洗澡時,突然想起很久沒有下過中國象棋。除了大學時和一位同學心血來潮切磋了一次之外,印象中自初中以來基本上也好像沒有下過中國象棋。我在英國多年間中都有被邀請下幾局國際象棋--很討厭打斜行的主教,每次都看漏它們--但中國象棋始終來得親切一些。有點心癢之餘,又想起一件很想記下的事。
小學時我很擅長下各類型策略性的棋,而家裏亦收藏了很多套中國象棋,由國貨公司幾塊錢的到可用作攻擊性武器的大餅雲石的都有。我也常常挑戰我的長輩們,每次也學懂一招半式。小學時學校也有下棋文化,早上集會前、小息等,在芸芸追逐嬉戲的學生中總有一群比較文靜的同學在玩奇多圈、新動物棋、中國象棋等,務求在十五分鐘之內分出勝負。那時--小學五、六年級時--已經有同學會走去買棋書參詳,再帶回學校與人切磋或耀武揚威。小學雞的快樂,也可以是很有文化的。
我曾經說過,我很討厭比賽,所以從小到大我都與獎牌或獎狀沒有太多關係(當然,如果我是因為書法或朗誦之類的強制性「比賽」而獲得一張半張安慰獎狀的話,我也會欣然接受),除了以下這一次。
小學有班際象棋比賽。每班派出兩位同學作一隊與鄰班的隊伍作淘汰賽,我不記得我當時是毛遂自薦還是被自願的,總之我是代表我班的。我和隊友當年都頗活躍於校內的小小棋壇,也很快就打入決賽。
決賽有點特別,現在回想起來甚至覺得這是一件匪夷所思的盛事。我倆和友隊被關在一間電腦房內作賽,特別之處是整個比賽過程期間棋盤都被鏡頭拍著,並即時傳送到學校大禮堂的一部小電視。大禮堂的台上則架起一塊大棋盤,由老師在全級面前全程即場直播這場比賽,並由熱衷中國象棋的校長作即場旁述及分析。我不知道他說了些甚麼,但應該是想藉著比賽推廣下棋這益智活動吧。迫使全級停課做「維園阿伯」,你說是不是一件匪夷所思的盛事呢。
比賽過程我已記不起,總之我們很快就佔了上風,只差幾步就勝利。但我的同伴卻決定要吃掉對方所有棋子,俗稱「剝人光豬」。由於我沒有反對或阻止,也就成了共犯,最後很漫長又痛苦地贏掉比賽。
比賽結束後,我們被邀請上台。也許集體旁觀一場象棋比賽對於小學生來說是一件非常沉悶的事,我記得那一天的禮堂很靜,差一點就是鴉雀無聲。後來我發現,原來去到後段,校長的旁述變成批評我們的殘忍,我們被直播的勝利變成了大家的反面教材。現在回想,大家的肅靜也許是因為不好意思為兩個被崇高的校長公開批評的同學鼓掌吧。
最後,我在一次集會中在全校面前得到了一面金色的獎牌,印象中也好像是我人生中贏得的唯一一面獎牌。但得到這面獎牌之外,我想我是第一次因自身經驗而學懂有關尊重和體育精神的道理。比賽切磋,識英雄重英雄,毋需要置對手於難堪的境地,大家都曾經為比賽努力過,也算有一種「rapport」(我找不到一個合適的中文詞語)。贏輸也好,大家都是因為享受一種活動而參賽的,鶴立雞群但失掉人心又怎樣?
因為受過教訓,自此之後,我在各式比賽之中比較享受認識志同道合的朋友多過贏出比賽,或許我只是喜歡在比賽期間高談闊論罷了。在物競天擇的社會中,這其實並不是一件好事,但到今天我還是很討厭比賽。其實,沒有利益或榮耀關係的話,贏輸又有甚麼所謂?我不太在乎,我想這只是性格使然的事吧。
還是一個人玩音樂比較快樂。
小學時我很擅長下各類型策略性的棋,而家裏亦收藏了很多套中國象棋,由國貨公司幾塊錢的到可用作攻擊性武器的大餅雲石的都有。我也常常挑戰我的長輩們,每次也學懂一招半式。小學時學校也有下棋文化,早上集會前、小息等,在芸芸追逐嬉戲的學生中總有一群比較文靜的同學在玩奇多圈、新動物棋、中國象棋等,務求在十五分鐘之內分出勝負。那時--小學五、六年級時--已經有同學會走去買棋書參詳,再帶回學校與人切磋或耀武揚威。小學雞的快樂,也可以是很有文化的。
我曾經說過,我很討厭比賽,所以從小到大我都與獎牌或獎狀沒有太多關係(當然,如果我是因為書法或朗誦之類的強制性「比賽」而獲得一張半張安慰獎狀的話,我也會欣然接受),除了以下這一次。
小學有班際象棋比賽。每班派出兩位同學作一隊與鄰班的隊伍作淘汰賽,我不記得我當時是毛遂自薦還是被自願的,總之我是代表我班的。我和隊友當年都頗活躍於校內的小小棋壇,也很快就打入決賽。
決賽有點特別,現在回想起來甚至覺得這是一件匪夷所思的盛事。我倆和友隊被關在一間電腦房內作賽,特別之處是整個比賽過程期間棋盤都被鏡頭拍著,並即時傳送到學校大禮堂的一部小電視。大禮堂的台上則架起一塊大棋盤,由老師在全級面前全程即場直播這場比賽,並由熱衷中國象棋的校長作即場旁述及分析。我不知道他說了些甚麼,但應該是想藉著比賽推廣下棋這益智活動吧。迫使全級停課做「維園阿伯」,你說是不是一件匪夷所思的盛事呢。
比賽過程我已記不起,總之我們很快就佔了上風,只差幾步就勝利。但我的同伴卻決定要吃掉對方所有棋子,俗稱「剝人光豬」。由於我沒有反對或阻止,也就成了共犯,最後很漫長又痛苦地贏掉比賽。
比賽結束後,我們被邀請上台。也許集體旁觀一場象棋比賽對於小學生來說是一件非常沉悶的事,我記得那一天的禮堂很靜,差一點就是鴉雀無聲。後來我發現,原來去到後段,校長的旁述變成批評我們的殘忍,我們被直播的勝利變成了大家的反面教材。現在回想,大家的肅靜也許是因為不好意思為兩個被崇高的校長公開批評的同學鼓掌吧。
最後,我在一次集會中在全校面前得到了一面金色的獎牌,印象中也好像是我人生中贏得的唯一一面獎牌。但得到這面獎牌之外,我想我是第一次因自身經驗而學懂有關尊重和體育精神的道理。比賽切磋,識英雄重英雄,毋需要置對手於難堪的境地,大家都曾經為比賽努力過,也算有一種「rapport」(我找不到一個合適的中文詞語)。贏輸也好,大家都是因為享受一種活動而參賽的,鶴立雞群但失掉人心又怎樣?
因為受過教訓,自此之後,我在各式比賽之中比較享受認識志同道合的朋友多過贏出比賽,或許我只是喜歡在比賽期間高談闊論罷了。在物競天擇的社會中,這其實並不是一件好事,但到今天我還是很討厭比賽。其實,沒有利益或榮耀關係的話,贏輸又有甚麼所謂?我不太在乎,我想這只是性格使然的事吧。
還是一個人玩音樂比較快樂。
19 June 2009
閱讀
在畢業後與開學前的這段時間裏我終於重新開始閱讀這多年來斷斷續續的行為。叫作「行為」,是因為我不想說「重新提起閱讀的興趣」,因為閱讀從來不是我的興趣。我做很多事都不能集中,那不只是缺乏耐性的三分鐘熱度,而是我對太多東西有興趣了,而且有太多東西想做,一天二十四小時都不知如何分配給各範疇。
印象中我從中學以後都沒有從頭到尾的讀完一本(課外)書,買的倒是多了,只是每本看了一、兩個章節後便放下來去做其他東西,到有時間的時候我已經忘記了上一次看的,於是又開始另一本新書,如是者開了二、三十本書,有中有英有 fiction 有 non-fiction,最後全部棲身書架等變黃。
賴賴賴,可以將責任推到哪裏?我每日(晚)起身看新聞,再看報紙專欄,再看幾個 blog,有五至十分鐘的多餘時間就看一看網上討論區緊貼地道智慧保持心境年輕,工作時要讀課本跟報告直至黃昏時腦脹,回家後有時又有各類型的雜誌要看,撇除偶爾的社交活動,哪裏有時間去提起書本看狄更斯寫維多利亞時期英國的艱苦生活,而且還是作的?
做一個緊貼時事的人真是苦,沒有閒情逸緻去享受情趣這奢侈的玩意。聽音樂、看電視等我尚且可以以 multitask 的方式和心態去做,坐下來看本書--而且要不斷的這樣做--真的需要很大的推動力。我非常羨慕我幾個經常有時間、耐性和心情坐下來閱讀的朋友,我真的不知道他們是怎樣可以這樣做的。
07 June 2009
寫作
重新提筆寫作,有人讚,那是非常令人鼓舞的事情。我寫的居然有人肯看,那是一個極異的異數。
赴英讀書之前,中文與中史是我最擅長的其中兩科。但在香港獨有的病態精英主義之下,我當年選擇只用英語寫作,赴英後,雞腸寫我口乃必然的事,老母語變老外語也是逃不過的命運。當初在 Xanga 開始用中文的時候,主流的意見是:怎麼了,這牟利懂字的嗎?畢竟不裂癲的中文會考不是給本身會操中文的人讀的,難極有限。沒有了當年每周強迫性要寫的甚麼甚麼「看雅典奧運開幕之我感」或「記大嶼山一日遊」之類的寫作練習,我幾乎完全沒有用過中文。看見自己的語言水平不斷下降,我堅持要不斷的寫寫寫,為的只是要保持寫作質素。受過多年教育,連自己的語言都寫不好,那樣不行。
可是作為科學工作者,不善語言溝通是我的職業病。在這世界裏,最醉心研究工作或是最成功的科學家往往都是不善辭令(而且往往都是怪人),因為他們並不需要去為所寫的作太多無謂的修飾,不會用美麗的句子去寫風花雪月,用虛浮的文字去掩飾自己對世界的無知,或像大部分報章才子那樣天天放屁,而且天天都有忠實讀者去嗅那加了香味的屁。對他們來說,文字都只是溝通的渠道,傳播訊息的媒介,用甚麼方程式得了甚麼結果,沒有怨氣,最簡潔無誤、直接了當的文字就是他們的藝術。
那是非常沈悶的一群聰明人。
文字是精神食糧,那樣吃一定營養不良。我認識的科學天才中有很多都可真是沒有情趣的人,我自己亦將會成為那麼樣的一個人。若不是工作需要的話,我希望用文字去探索我文藝的另一面,愚人娛己。無風起浪是我頗擅長的事,在這畸形社會內大有文章好寫,最大的難度是要寫得生動有趣,灰諧啜核。良久沒有提筆寫作,頭幾篇都算是熱身,請多多包涵。
赴英讀書之前,中文與中史是我最擅長的其中兩科。但在香港獨有的病態精英主義之下,我當年選擇只用英語寫作,赴英後,雞腸寫我口乃必然的事,老母語變老外語也是逃不過的命運。當初在 Xanga 開始用中文的時候,主流的意見是:怎麼了,這牟利懂字的嗎?畢竟不裂癲的中文會考不是給本身會操中文的人讀的,難極有限。沒有了當年每周強迫性要寫的甚麼甚麼「看雅典奧運開幕之我感」或「記大嶼山一日遊」之類的寫作練習,我幾乎完全沒有用過中文。看見自己的語言水平不斷下降,我堅持要不斷的寫寫寫,為的只是要保持寫作質素。受過多年教育,連自己的語言都寫不好,那樣不行。
可是作為科學工作者,不善語言溝通是我的職業病。在這世界裏,最醉心研究工作或是最成功的科學家往往都是不善辭令(而且往往都是怪人),因為他們並不需要去為所寫的作太多無謂的修飾,不會用美麗的句子去寫風花雪月,用虛浮的文字去掩飾自己對世界的無知,或像大部分報章才子那樣天天放屁,而且天天都有忠實讀者去嗅那加了香味的屁。對他們來說,文字都只是溝通的渠道,傳播訊息的媒介,用甚麼方程式得了甚麼結果,沒有怨氣,最簡潔無誤、直接了當的文字就是他們的藝術。
那是非常沈悶的一群聰明人。
文字是精神食糧,那樣吃一定營養不良。我認識的科學天才中有很多都可真是沒有情趣的人,我自己亦將會成為那麼樣的一個人。若不是工作需要的話,我希望用文字去探索我文藝的另一面,愚人娛己。無風起浪是我頗擅長的事,在這畸形社會內大有文章好寫,最大的難度是要寫得生動有趣,灰諧啜核。良久沒有提筆寫作,頭幾篇都算是熱身,請多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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